誹(繁体字:诽) 拼音: fěi 注音:ㄈㄟˇ 异体字:诽
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 8画 总笔画:15画 康熙字典:誹(15画)
简体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8画 总笔画:15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言 非”
繁体部首: 言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成功,清纯,阳光之意 字体结构:左右
五笔:YDJD 仓颉:YRLMY 郑码:SKC 中文电码:6145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01611
统一码:8ab9 笔顺编号: 411125121112111 笔顺读写:捺横横横竖折横竖横横横竖横横横 誹的笔顺 丶一一一丨フ一丨一一一丨一一一
汉语大字典
[①][fěi][《廣韻》甫微切,平微,非。][《廣韻》方味切,去未,非。][《集韻》府尾切,上尾,非。]“非2”的被通假字。“诽1”的繁体字。
(1)从旁指责过失。
(2)毁谤。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敷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妃尾切,?音斐。【說文】謗也。【博雅】䛼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誹謗者族。【莊子·刻意篇】高論怨誹。【戰國策】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
又【集韻】或省作非。【前漢·鼂錯傳】非謗不治。【師古註】非讀曰誹。
又【集韻】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匪微切【正韻】芳微切。?與非通。【類篇】謗言也。【增韻】非議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作腹非。【註】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
又【廣韻】方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方未切,?非去聲。義同。【史記·文帝紀】誹謗之木。【索隱】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?也。从言非聲。
也。从言非聲。敷尾切
(誹)謗也。誹之言非也言非其實。从言。非聲。敷尾切。十五部。
slander, vilify, condem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