誡(繁体字:诫) 拼音: jiè 注音:ㄐ一ㄝˋ 异体字:戒䛺诫
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 7画 总笔画:14画 康熙字典:誡(14画)
简体部首:言部 部外笔画:7画 总笔画:14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言 戒”
繁体部首: 言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可爱,多才,魅力之意 字体结构:左右
五笔:YAAH 仓颉:YRIT 郑码:SHE 中文电码:6135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03650
统一码:8aa1 笔顺编号: 41112511132534 笔顺读写:捺横横横竖折横横横撇竖折撇捺 誡的笔顺 丶一一一丨フ一一一ノ丨フノ丶
汉语大字典
[①][jiè][《廣韻》古拜切,去怪,見。]“诫1”的繁体字。
(1)警告;告戒。
(2)戒备;警惕。
(3)嘱告。
(4)教令。
(5)文体名。一种规劝、告戒的文章。
(6)指佛教戒律。
(7)通“駭”。《易·比》:“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。”俞樾《群经平议·周易一》:“誡當讀爲駭……邑人不誡,言不驚駭也。”一说为惩罚。见高亨《周易大传今注》。
【唐韻】古拜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居拜切,?音戒。【說文】敕也。【玉篇】命也,告也。【廣韻】言警也。【增韻】警敕之辭曰誡。【易·比卦】邑人不誡。
又【繫辭】小懲而大誡。【左傳·桓十一年】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乃命伯臩申誡太僕。【荀子·强國篇】發誡布令而敵退,是主威也。【文中子·問易篇】君子思過而預防之,所以有誡也。【正韻】?與戒同。
又劒名。【刀劒錄】秦昭王鑄一劒,長三尺,銘曰誡。
又叶居吏切,音記。【劉向·列女頌】雖曰女則,亦實男誡。男女覽兹,厥事甚備。
又【類篇】或作䛺。【字彙補】譌作?,非。
敕也。从言戒聲。
敕也。从言戒聲。古拜切
(誡)敕也。攵部曰。敕、誡也。从言。戒聲。古拜切。古音在一部。
warn, admonish; warning
告誡 、誥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