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(繁体字:处) 拼音: chǔ 注音:ㄔㄨˇ
部首:虍部 部外笔画: 5画 总笔画:11画 康熙字典:處(11画)
简体部首:虍部 部外笔画:5画 总笔画:11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虍 几”
繁体部首: 虍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高贵,阳光,可爱之意 字体结构:左上包围
五笔:HATM 仓颉:YPHEN 郑码:IHRQ 中文电码:5710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21241
统一码:8655 笔顺编号: 21531535435 笔顺读写:竖横折撇横折撇折捺撇折 處的笔顺 丨一フノ一フノフ丶ノフ
汉语大字典
[①][chǔ][《廣韻》昌與切,上語,昌。]亦作“処1”。“处1”的繁体字。
(1)居住;居于,处在。
(2)居家不仕,隐居。
(3)指女子居家或未嫁。参见“處女”。
(4)安居;安身。
(5)留,留下。
(6)自居。
(7)停止,止歇。
(8)对待。
(9)相处,交往。
(10)引申为相交往的人,即老朋友。
(11)交,交接;交战。
(12)安顿;安排。
(13)引申为处置,发落。
(14)处罚,惩办。
(15)治理;办理。
(16)指办法。
(17)决断;定夺。
(18)委任,任用。
(19)当,担任;承受。
(20)保持;执持。
(21)主持;执掌。
(22)谋生,维持生活。
(23)审度;辨察。
(24)分别。
(25)成立,建立。参见“處家”。
(26)占,占有。
(27)生病。
(28)享有;据有;取。
(29)筹划,设法;打算,着想。
(30)聚,聚集。
(31)常,定准。
(32)姓。周有处子。见《尚友录》卷十五。[②][chù]亦作“処2”。“处2”的繁体字。
(1)处所,地方。
(2)部分;方面。
(3)时,时候。
(4)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里的一级单位、一个部门。如清代中央机关中有军机处、侍卫处。现在的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处、总务处、技术情报处等。
(5)量词。
(6)语气助词,表感叹。相当于“呵”,“啊”。
【唐韻】昌與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敞呂切,?音杵。【玉篇】居也。【詩·王風】莫或遑處。
又止也。【詩·召南】其後也處。 【廣韻】留也,息也,定也。
又居室也。【詩·大雅】于時處處。
又歸也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又分別也。【晉書·杜預傳】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又制也。【晉書·食貨志】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?,而不能禁也。
又姓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《處子》九篇。【師古註】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【廣韻】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又州名。【一統志】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又【廣韻】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【詩·邶風】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【魯語】五?三次。【註】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又【集韻】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又通杵。【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】?侯處臼卒。【註】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【說文】作処。 【廣韻】俗作䖏。考證:〔【詩·王風】其後也處。〕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。
止也。得几而止。从几从夂。處:処或从虍聲。
止也。得几而止。从几从夂。處,処或从虍聲。昌與切文四 重二
(処)止也。人遇几而止,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,俗分别其上去。从夊几。夊讀若黹,從後致也。人㒳脛後有致之者,至乎几而止,故字从夊几。昌與切。五部。夊得几而止也。此釋會意之恉。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,今更正如此。又以上三篆皆會意,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,重几也。
(處)處或从虍聲。今或體獨行,轉謂処俗字。
place, locale; department
到處 、無處不在 、處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