畽(繁体字:畽) 拼音: tuǎn 注音:ㄊㄨㄢˇ 异体字:䵯疃
部首:田部 部外笔画: 9画 总笔画:14画 康熙字典:畽(14画)
简体部首:田部 部外笔画:9画 总笔画:14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田 重”
繁体部首: 田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文静,安康,温柔之意 字体结构: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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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码:757d 笔顺编号: 25121312511211 笔顺读写:竖折横竖横撇横竖折横横竖横横 畽的笔顺 丨フ一丨一ノ一丨フ一一丨一一
汉语大字典
[①][tuǎn][《廣韻》吐緩切,上緩,透。]亦作“墥2”。亦作“畽1”。
(1)禽兽践踏之处。
(2)村庄;屯。
(3)用作地名用字。
【廣韻】【韻會】他袞切【集韻】吐袞切,?音?。【廣韻】畽怨行無。廉隅。【集韻】或作䵯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土緩切,湍上聲。與疃同。【詩·豳風】町畽鹿場。【釋文】畽,本
又作疃,他短反。
又作墥。【傳】町畽,鹿迹也。【朱註】町畽,舍旁?地也。【通雅】毛萇因町疃鹿場,訓町疃爲鹿跡。許愼亦云町疃,禽獸所踐處,可謂泥矣。
又【集韻】他東切,音通。義同。
禽獸所踐處也。《詩》曰:“町疃鹿場。”从田童聲。
禽獸所踐處也。《詩》曰:“町疃鹿場。”从田童聲。土短切
(疃)禽獸所踐處也。踐者、也。獸足蹂地曰厹。其所蹂之處曰疃。本不專謂鹿。詩則言鹿而已。詩曰。町疃鹿場。豳風東山文。毛傳曰。町疃、鹿迹也。謂鹿迹所在也。楚辭九思。鹿蹊兮??。?與疃葢一字。疃亦作?。郡國志。廣陵郡東陽。劉昭云。縣多麋。引博物志十百爲羣。掘食艸根。其處成泥。名曰麋?。民人隨此?種稻。不耕而穫。其收百倍。今後漢書譌爲畯。埤雅引此又譌暖。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。从田。童聲。土短切。十四部。此音之轉也。古音葢在九部。
ground
町畽 、畦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