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(繁体字:棄) 拼音: qì 注音:ㄑ一ˋ 异体字:甭弃
部首:木部 部外笔画: 8画 总笔画:12画 康熙字典:棄(12画)
简体部首:木部 部外笔画:8画 总笔画:12画 造字法: 可拆字为“亠 木”
繁体部首: 木部 汉字是否常用:否 吉凶寓意:中 姓名学:大气,阳光,文静之意 字体结构:上下
五笔:YCAS 仓颉:YITD 郑码:SZEF 中文电码:2757 区位码: 四角号码: 00904
统一码:68c4 笔顺编号: 415412211234 笔顺读写:捺横折捺横竖竖横横竖撇捺 棄的笔顺 丶一フ丶一丨丨一一丨ノ丶
汉语大字典
[①][qì][《廣韻》詰利切,去至,溪。]同“弃1”。
(1)抛弃。
(2)指厌弃;唾弃;嫌弃。
(3)废,废除。
(4)忘记。
(5)违背。
(6)指背叛。
(7)离开。
(8)旷,耗费。参见“棄日”。
(9)人名。即后稷。
〔古文〕弃??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?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捐也。从廾推?棄之,从?。?,逆子也。弃:古文棄。?:籒文棄。
捐也。从廾推棄之,从。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,籒文棄。詰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他忽切。
臣鉉等曰:?,他忽切。
(棄)捐也。手部曰:捐,棄也。从廾推棄也。竦手推而捐之也。从㐬。㐬,逆子也。旣以廾㑹意。又加㐬以箸之。㐬者,不孝子。人所棄也,棄,詰利切。十五部。
(弃)古文棄。古文以竦手去屰子㑹意。按字變作棄,中體佀世。唐人諱世,故開成石經乃凡碑板皆作弃,近人乃謂經典多用古文矣。
()籒文棄。今字亦從云不從㐬。
reject, abandon, discard
唾棄